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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10月份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办理情况表

2024-12-17 23:25:19 江南手游app下载

  长泰优而美公司很多小工厂利用下雨和晚上时间偷排废水、废气,长泰县环保局总是回复查不到,上周现场拍照再次投诉环保局不了了之,希望认真处理。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信访工作办公室移送“长泰优而美公司很多小工厂利用下雨和晚上时间偷排废水、废气,长泰县环保局总是回复查不到,上周现场拍照再次投诉环保局不了了之,希望认真处理”举报线索进行梳理,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9日下午、晚上对长泰优而美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信访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经查长泰优而美公司实际为漳州优而美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经济开发区兴泰工业园,该厂区占地面积约300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3G法定代表人:杨军成,主要营业范围等内容:金属家具制造、其他金属制作的产品制造、木质家具制造;公司基本信息环评审批验收情况:该公司一期项目于2013年3月25日通过长泰区环保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泰环审〔2013〕14号;二期项目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长泰区环保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泰环审〔2018〕43号。一期项目于2016年9月1日通过长泰区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泰环验〔2016〕60号,二期项目于2019年5月24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号:83G001U,有效期至2028年8月。

  涉及信访举报的优而美公司偷排问题实际上为2号车间,9月29日下午、晚上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的切割、冲压、焊接、喷粉生产线个排气口,具体为:2个为烘干炉废气排放口,2个为固化废气排放口,2个粉末喷涂排放口,1个酸雾废气排放口,烘干炉废气采用水喷淋处理,固化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粉末喷涂废气采用滤筒处理,酸雾废气采用水喷淋处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发现该公司2号车间粉末喷涂废气处理设施周边有少量粉尘散落于地面;经排查,该公司前处理车间的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流入污水处理站,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旁边的环境。涉及举报信中的

  4张图片实际上该信访人早在2024年6月12日已经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举报,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已口头责令优而美公司整改,并于2024年6月14日将整改完毕后情况办理了回复,2024年9月29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并未发现该图片显示的垃圾堆放问题。信访图片还显示该公司酸洗废水经过雨水沟排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清洗废水通过导流沟引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该区域未发现偷排情况。该图片举报的情况不属实。执法人员

  2次对该公司厂界及周边雨水沟等可疑地点进行全方位检查,未发现偷排情况。三、处理情况

  2号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周边有少量粉尘散落于地面,我执法支队已经要求长泰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地面进行清理洗涤,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该公司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成。执法人员将对整改后情况做现场检查。四、答复信访人的情况及信访人的意见

  由于信访事项为匿名举报,信访人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执法人没办法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告知信访人。

  下一步,支队要求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区域日常监管,若发现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8月13日,市执法支队会同华安大队上门沟通该信访件处理情况,举报人不在家中,已向其同居所成年男性介绍该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其已知晓;己要求华安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共同做好沟通协调,极力化解邻里矛盾;市执法支队会同华安大队也将加强对该加工厂监管,若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2014年3月25日,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赤岭畲族乡石椅村,成立以来主要是做农作物种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业务;休闲观光活动;香料作物种植。2021年4月开始,该公司在注册地动工兴建生猪养殖项目,于2022年8月开始从事养殖。该公司《漳浦燕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存栏1500头生猪养殖项目》于2021年2月4日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024,于2024年2月5日做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32F001X,有效期: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2月4日。(二)现场核查情况

  投诉人反映该公司设有多个排放口,排泄污水影响投诉人桉树林生长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养殖,生产废水主要为猪尿和冲栏污水,污水通过沼气池、厌氧发酵、生化处理后进入氧化塘、再抽取用于自有林地的浇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东侧有四个水泥管,管口已完全封堵。据该公司管理人员介绍,这四个水泥管原为厂区雨水排放口,在生猪养殖过程中会有部分生猪饮用水洒溢通过雨水排放口流出到投诉人的桉树林,在投诉人

  2024年1月首次反映后该公司就已封堵。经调阅该公司用地红线图,养殖场东侧、西侧大部分为该公司自有林地,其中东侧约15.83亩桉树林为投诉人所有,现场检查时与厂区相邻的桉树林有部分树叶发黄,未发现有桉树枯死的情况,地面没积水留存。二、处理情况

  关于投诉人要求公布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内容的诉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

  2010〕5号)第二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整的,申请的人能在生产、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诉讼或行政程序中作为书证使用。因此,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本次执法过程中的音像记录并未作为案件办理的证据使用,并且携带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也不是投诉处理的法定程序,因此对投诉人要求公布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内容的诉求不予支持。关于投诉人要求公布养殖场超标排放污水监测报告的诉求。投诉人于

  2024年1月13日晚首次向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提交投诉,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于1月16日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雨水排放口没有出水,不具备现场采样条件,桉树林空地上有部分积水,但不符合样品保存规范,因此未进行采样监测。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漳浦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重新布置管道,将所有废水都接入污水处理设施,2月5日漳浦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做检查,该公司已将雨水排放口封堵,因此未对该雨水排放口出水进行检测,无法公布检测数据。关于投诉人要求督促养殖场作出合理赔偿,并治理受污染土地的诉求。为保障投诉人的利益,执法人员曾会同赤岭乡人民政府、赤岭乡石椅村村委会组织投诉人和漳浦燕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调解。根据省林业局测算情况,尾巨桉

  12年周期经营净利润大约为每亩5000-7000元,平均每年大约400-600元。漳浦燕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三条补偿方案:1.将山底部位属该公司所有的一块约27亩的桉树林地块与投诉人15.83亩地块进行置换;2.按每亩每年1000元的价格向投诉人承包其15.83亩桉树林地块;3.按照养殖户认为可能影响的面积4亩左右计算,一次性补偿投诉人4万元。投诉人要求按照15.83亩桉树林的全部价值16.38万元,另加两倍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共计49.15万元进行赔偿,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三、下一步工作

  我队将督促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如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告知,并告知其若认为环境权利遭到侵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投诉人对办理情况表示不满意。

  “美丽陶瓷砖厂”,指的是美艺陶(福建)高新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福建平和工业园区黄井工业园,于2011年1月27日经工商营业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2,其法人代表:吴燕辉,主要从事陶瓷生产制造和销售。该公司《年产建筑陶瓷600万平方米、陶板200万平方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3月29日通过原平和县环保局审批(平环监〔2012〕2号),于2022年12月2日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并报原平和县环保局备案,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62001V,有效期限:2023年5月25日至2028年6月27日。(二)核实情况

  2024年3月22日前往该公司开展检查(执法编号:01)。美艺陶(福建)高新建材有限公司北侧为平和长业水务有限公司、西侧为山地、东侧为开发区道路、南侧为福建省宝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球磨—搅拌—喷雾干燥—压制成型—坯砖干燥—施釉—烧成—磨边—成品。目前企业建成辊道窑3条、喷雾干燥塔2座、煤气发生站2座,陶板生产线未建设。该公司生产废气为喷雾干燥塔废气、窑炉废气、磨边粉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3条辊道窑中有2条正在生产,辊道窑脱硫塔配套建设一套“喷淋+单碱法脱硫除尘”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干燥塔配套建设2套“旋风除尘+喷淋脱硫+布袋除尘”除尘方式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40米高排气排放;其磨边工序配套建设4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后,分别通过4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有运行。企业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施釉废水、抛光废水、冷却水、含酚废水等,以上废水均不外排;其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开发区管网排入黄井污水处理厂。针对群众投诉

  “家庭附近的田、山地被大量征用建造美丽陶瓷砖厂大量排出污水,导致其农业耕作无法进行,蔬菜枯萎不能成长,全家人吃水受到严重影响,只好向别处人家接水管食用,实在无法生活下去”问题,经了解,朱秋菊现住所位于文峰镇黄井村寨仔2组,与美艺陶(福建)高新建材有限公司隔着黄井溪,直线米左右,村里居民大多吃山泉水;美艺陶(福建)高新建材有限公司场地为工业用地,于2012年开始建设。根据生产工艺及环评内容,其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近年来曾多次检查公司厂区及周边,2024年3月22日,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再次对企业及周边环境开展排查,均未发现其生产废水外排。针对群众投诉“这些排污单位将地下水管接至溪底里面掩埋,暗中排污严重,同时严重影响我家日常生活”问题,举报材料中未指明具体地点,接触中举报人也未提供明确偷排管道地点和时间规律,经调阅历史检查、行政处罚记录,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对美艺陶的检查中并未发现暗管偷排,

  2024年3月28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平和生态环境局、黄井工业园工作人员再次对美艺陶(福建)高新建材有限公司周边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外排生产废水或可疑管道,排查该公司2个雨水排口和1个生活污水排口,未发现偷排或偷排痕迹。据了解,美艺陶公司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流入其旁边的污水处理厂,采取每年定额缴费模式,将部分废水外排并不能减少缴费金额,逻辑上没有偷排必要。执法人员在对河道开展排查时,2024

  年2月起由平和黄井工业园管委会组织的黄井溪清淤工程也正在进行,经向施工单位了解,清淤过程中暂未发现有排污单位将地下水管接至溪底里面掩埋和暗中排污。在核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调阅美艺陶公司过往职工名单,发现朱秋菊曾于2018

  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间入职美艺陶(福建)高新建材有限公司(附该公司说明材料),离职后便不断投诉该公司;综上,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二、处理情况

  1.市执法支队和平和大队将结合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活动,不定期对黄井工业园美艺陶(福建)高新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并督促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黄井工业园相关企业守法治污,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为进一步推进信访问题化解,在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协调下,平和工业园区黄井工业园管委会联合属地村委、朱家亲友于

  群众投诉的企业为漳浦县政辉木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原名漳浦县少艺木材废料处理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青果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3MA2XPCJL2R

  ,法人代表:陈少艺,经营范围:木材废料、单板、胶合板的生产、销售。该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更改为现名,沿用漳浦县少艺木材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相关环保手续,漳浦县少艺木材废料处理有限公司《木材废料综合利用加工项目》违规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表(浦环备201650)于2016年11月23日经原漳浦县环保局审批备案。漳浦县政辉木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50623MA2XPCJL2R001Z,有效期:2020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生产工艺流程:外购木材→上胶→热压→修边→成品→出库。(二)现场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春节停产至今尚未恢复生产,正在进行设备维护。

  投诉人反映该公司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违规排放大量废水废气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废水主要为:除尘水、锯台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是上胶环节及热压过程产生的锅炉废气、粉尘和食堂油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灌,除尘水、锯台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热压产生的甲醛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采用水磨除尘+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位于厂区东北侧,与投诉人鱼塘直线米左右,初期雨水未配套处理设施,溢流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投诉人反映该公司污水、泥沙排出导致养殖损失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时该鱼塘正常养殖,未发现死鱼情况。针对投诉人反映“2023

  年9月2日天下大雨,被投诉人将大量污水及泥沙排出冲毁投诉人养殖池导致鲶鱼经济损失30600元”一事,执法人员在漳浦县长桥镇青果村民委员会的协调下,与投诉人员进行接触了解。经调查了解,2023年第9号超强台风“苏拉”于2023年9月2日凌晨在广东登陆,为广东及福建南部带来大量降雨,受台风天气影响,叶华伟养殖鱼塘被洪水淹没,长桥镇人民政府和青果村民委员会当场对此事进行处理,现场并无死鱼,未造成经济损失,也与漳浦县政辉木业有限公司无关。二、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抽至锅炉循环池补充消耗,该公司已配套回流泵将初期雨水回抽,进一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我队将督促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待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后,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全面检测。

  执法人员将调查情况现场向投诉人告知,并告知其若认为环境权利遭到侵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投诉人对办理情况表示不接受。

  ;对漳州市瑞景仓储有限公司噪音问题的执法编号:02、26;对龙海市源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执法编号:01;对龙海区榜山镇顺治五金经营部没有证件回收废旧电池的执法编号:21执法人员于2024

  月6日16:43向信访件署名陈长华(电话:)进行反馈,陈长华明确表示近期没有向相关部门投诉,对投诉相关事宜不清楚,并指出,2023年8-9月份,个人信息被冒用并进行多次投诉,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这4封投诉举报信所留电话均为署名陈长华(电话:)电话,其中漳环信督字〔2024〕8号该封举报信,投诉人姓名为王玉,所留电话也是署名陈长华(电话:)电话。580

  亩。二、调查情况:2024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现场确存在牛蛙养殖行为,周边无水源地。 三、调查处理结果 已将情况反馈至主管部门及属地进行处理。583

  15日,漳州市东山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在华信公司南侧厂界外世林弘府小区7幢地面处进行噪声昼间和夜间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显示:华信公司南侧厂界外世林弘府小区7幢地面处昼间等效声级排放值为64dB、夜间等效声级排放值为62dB。华信公司南侧厂界外世林弘府小区7幢地面处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值均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区限值。针对华信公司超标排放噪声的行为,东山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

  9月25日进行立案调查,并于9月26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华信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设计整改方案,现场结合隔声降噪和安全因素进行整改。华信食品公司已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设备材料、安装等相关费用。目前,第三方公司正在安装设备。根据合同约定,整改时长共计22个工作日,预计十月底能完成整改工作。326

  东山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住建局、铜陵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堵塞排水沟产生恶臭的情况是因为该片区基础设施陈旧,功能配套不足,雨污分流不够彻底,且新建管道尚未投入使用。加之地势较低,故雨污水容易在此处溢出。针对该片区存在的问题,东山生态环境局将联合住建商讨解决方案。整治需要一定时间,东山生态环境将持续推进整改。

  现场检查情况:一是华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以龙径村为中心,会同镇、村干部对周边一公里范围进行摸排,并应用无人机进行走寻,未发现工业企业。二是通过向镇、村干部了解,镇、村干部均表示未收到有类似的问题。三是执法人员深入村中,对数十户村民进行走访并发放《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家均表示未闻到,在此基础上执法人员在2024

  月21日、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5日夜间在龙径村附近进行巡查未闻到异味。2024年以来,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以日常双随机检查、大气交叉帮扶检查、信访件核查等为突破口,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打击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开发区共检查涉气企业121家次,出动人员388人次,立案查处8家次,企业完成涉气问题整改14家。下一步,华安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周边涉废气企业摸排,严查超标排放等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压实属地责任,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安办将组织人员进行夜间巡查。

  13日,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华安经济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未在建设,工程车辆(挖掘机、土方车等)均在停车场,现场未在生产且地面呈现潮湿状态,现场有数台雾炮机、厂区门口装有喷淋设施,一台洒水车正在洒水,另有三台洒水车正在待命,现场未见明显扬尘,另外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离项目最近的居民点直线距离在两公里以外,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华安生态环境局要求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加大矿区内洒水车洒水频次,并做好台账记录,下一步,华安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跟进该公司对相关问题的整改,确保该公司整改到位。

  2日,华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福建和发玉石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该公司因新增产品品种及生产工艺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于2023年12月1日进行整改,拆除违规生产设备,至今尚未复产。待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后,将组织检测厂界噪声,根据检测结果出来依法查处。通过调查,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石材切割和打磨、修边工段产生的废水,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附件1),未发现外排,未发现石头边角料(固废)随处倾倒堆放的情况。2024年2

  月2日,华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漳州市华玉石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未在生产,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石材切割、磨光工序中使用的冷却水,经絮凝沉淀等处理后可循环使用(附件2),未发现外排,同时未发现石头边角料(固废)随处倾倒堆放的情况。待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后,将组织检测厂界噪声,根据检测结果出来依法查处。2024年2

  月3日,华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福建龙腾石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此前因周边群众反映噪声问题,漳州市华安环境监测站已于2023年12月19日对该企业厂界进行噪声监测,根据漳州市华安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HAJC23122201号)(附件3)显示,该公司厂界(东北侧)3#噪声检查结果为:63dB(A),厂界(东南侧)4#噪声检查结果为:68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华安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22日立案。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石材切割、磨光工序中使用的冷却水,经絮凝沉淀等处理后可循环使用(附件4),未发现外排,同时未发现石头边角料(固废)随处倾倒堆放的情况。2024年2

  月3日,华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华安县源盛石材加工厂进行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该企业废水主要来自生产过程石材切割、磨光工序产生的喷淋冷却水,此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加药处理后循环使用(附件5),未发现外排。此前因周边群众反映噪声问题,漳州市华安环境监测站已于2023年12月19日对该企业厂界进行噪声监测,根据漳州市华安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HAJC23122202号)(附件6)显示,结果未超标,未发现石头边角料(固废)随处倾倒堆放的情况。2024年2

  月3日,华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华安县荣兴石材厂进行检查,该公司已停产,待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后,将组织检测噪声排放情况,根据检测结果出来依法查处。经调查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石材切割和打磨、修边工段产生的废水,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附件7),未发现外排,未发现石头边角料(固废)随处倾倒堆放的情况。华安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

  12月22日对福建龙腾石业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下一步,华安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属地乡镇华丰镇进一步加强对华丰镇内石材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若发现环境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待福建和发玉石有限公司、漳州市华玉石业有限公司、华安县荣兴石材厂恢复生产后将组织检测噪声排放情况,根据检测结果出来依法查处。

  8日下午,龙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有工人正在从事洗衣液、洗手液分装、包装,车间内有轻微洗衣液味道,车间外未闻到臭味、异味。综上,举报人反映的“每天三点左右都会飘来恶臭的异味,让人无法呼吸窗户都不敢开”的情况不属实。

  8日下午,龙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小学正常教学。执法人员巡查小学四周,并向学校门卫了解,其表示近期并未闻到明显恶臭气味,但周边农田偶有露天焚烧现象。执法人员对学校北侧联排别墅式住宅进行排查,均为住宅(部分空置),未发现有小型加工作坊。学校东侧、南侧、西侧农田有近期焚烧秸秆痕迹,但现场未露天焚烧。执法人员扩大排查范围,在该学校西侧直线米有一家从事冷冻仓储服务公司(榜建冷冻厂),该冷冻厂无从事加工作业,仅提供冷冻仓储服务,现场无明显异常。

  23日20时左右,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区域进行巡查,未闻到学校周边存在异味。该学校周边农田范围较大,存在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龙海生态环境局已联系属地政府,要求督促园仔头村及周边村居加强农田秸秆及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如有发现工业废气污染问题,及时反映。

  “龙海区榜山镇福河村过河角,鱼塘耕地垃圾杂土拥堵,房屋旁边垃圾杂石头堵塞,垃圾堆成大山一样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绿化耕地各方面损失严重”问题,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举报所反映的垃圾主要是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第一百一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三)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四)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及《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日常巡查,引导、督促单位和个人做好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发现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应当予以劝告、制止”的有关规定,属于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和属地镇村管理,建议向以上部门进行反映或者拨打12345

  日下午,龙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龙海区浮宫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没有生产,新增的污水生化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生化池内活性菌种运行良好,总排口没有排水。旧污水处理设施原设置的总排口(并非暗管)未及时拆除,现场没有发现该总排口有排水痕迹,未发现该收集池有其他排口往旁边排洪沟排放废水,也未发现收集池旁边有蟹壳等废料外排。旁边为该村排水沟,附近村民生活污水、上游虾池养殖尾水均排入该排洪沟,现场排洪沟长期未清理,水生植物多,淤积堵塞,水体不流通,导致排洪沟水体发黑发臭。2024年10月

  8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公司后督察,该公司污水收集池的旧排放口管道已拆除。综上,举报人反映的“该厂2014-04-29投产,主要是做速冻食品制造、水产品冷冻加工,生产时产生工业废水废料,并排到河道中,长期发出严重恶臭味,周边河道水质已严重变质发臭,影响地下水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同时将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入厂边河道中,暗管位于工厂西南后方,目前该河道已变浑浊发黑”的情况部分属实,该信访件非重复举报件。

  龙海市龙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污水收集池旁边的龙海区浮宫镇际都村排洪沟长期未清理,水生植物多,淤积堵塞,水体不流通,水体发黑发臭。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同时龙海生态环境局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口头通报龙海区浮宫镇政府,要求浮宫镇组织对该排洪沟进行疏浚清理。

  日龙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举报人了解情况并到现场排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两条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一条停产,一条正在加工生产,车间内有少量成品砂,加工过程产生的泥浆固化后堆放于固废仓库,仓库内有少量泥土堆放,由于区域内建材市场低迷,透水砖没有销路。该公司于2023年4月1日与俊昌农业(漳浦)有限公司签订废弃土回填处理委托合同,加工产生的废土均拉到俊昌农业(漳浦)有限公司(位于漳浦县佛昙镇东坂村下辽埔)用于复垦复绿回填土使用,漳浦县佛昙镇人民政府对该回填、整平修复治理行为予以同意。2024年至今累计产生废土11372.93吨,2023年累计产生废土35668.69吨。执法人员到俊昌农业(漳浦)有限公司实地查看,漳浦县佛昙镇东坂村下辽埔片区需要回填平整的土地面积约150亩,现场已签约回填的土地约80亩,修复后用于农业种植,现场有部分已种植花菜、药材(一剑喜)等农作物,部分待种植空地,长满野草,长势良好。据企业介绍,因泥土为一般固废,可作为回填土使用,该公司部分泥土运输车驾驶员受隔壁村漳浦县前亭镇文山村过坑社(举报件描述的泥土“偷倒点”)村民许XX委托,私自将干泥土拉至其位于漳浦县前亭镇文山村过坑社山坳地作为回填平整种植果树用,前后拉了约三十车。执法人员到该回填点实地查看,回填点有干洗砂土堆放,周边均为山坳地,下游有种植蔬菜,现场未发现泥浆随意倾倒现象,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果农抓紧土地平整,设置导流沟,防止雨天时泥土被雨水冲刷影响下游其他蔬菜园地。执法人员现场要求龙海市川翔建材有限公司按规范处置废土,细化完善一般固废处置台账,加强运输管理制度,防止出现随意倾倒现象。

  日,根据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龙文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实地突击检查了漳州市叁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检查现场该公司未在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切割机3台,空压机1台,打磨机3台,保护焊机2台,折弯机1台,车间内未建设喷(烤)漆工序设备。现场执法人员未发现有喷(烤)漆痕迹,未闻到喷漆异味。447

  21日会同和溪镇政府干部至福建省南靖县和溪镇林坂村上厝66号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无名金属加工厂正在进行金属回收加工。现场已经建设的设备有电解槽20口,电解液储存槽6口,电解槽电解控制电气设备1套,板框压滤机1台,工业搅拌机2台,脱水桶1台。后经公安机关配合,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得知,该加工厂的主要经营者为广东人赵之洪。现场检查时,该无名金属加工厂正处于生产状态,厂区内未见工人,未见加工厂负责人,厂区内的电气设备连接正常,处于开启状态,2套搅拌机正在运行。现场没有发现该加工厂设置有焙烧工序。经现场勘查情况显示,该无名金属加工厂涉嫌超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经漳州市南靖环境监测站取样检测,于2024

  年8月27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总镉、总铬两项第一类污染物分别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总镍一项第一类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十倍以上,该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南靖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9

  月2日将案件及调查到的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南靖县公安局进一步查处(闽漳环刑移〔2024〕5号),同时依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环环监〔2017〕17号)第六条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目前南靖县公安局正在进一步侦办。X314

  29日10时56分拨打投诉人电话,将现场检查情况告知投诉人,协调投诉人对投诉点位进行指认,但投诉人表示不方便露面。2024年9月10日9:42再次拨打投诉人电话,投诉人表示理解。X321

  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就非法跨河建筑物的情况这一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属地管理人员对业主进行思想工作。

  10月17日,县水利局再次组织工作人员对小溪镇旧楼村后埔河段进行落实整改情况督导。目前,主河道内干流的铁桥已拆除完成,仅剩上游长芦溪支流上铁桥未进行拆除。据业主反映和现场了解有十七户蜜柚种植人员要经这条铁桥运送蜜柚,目前正是蜜柚采摘季节,如进行,果农的蜜柚运送不出去,对果农的经济造成影响。

  关于反映“在花山溪流域(旧楼村后埔段)建养鸭场,鸭母放养在河里,污染河水”的问题。

  10月15日上午,平和生态环境局牵头的调查组人员前往现场。经调查,该被举报信访事项部分属实。

  经调查,旧楼村后埔组村民杨振川在旧楼村长芦坑口溪边建有石棉瓦构筑物的养鸭场一座,占地约450平方米,现养殖蛋鸭约1200

  羽,属于养殖散养户。养殖模式为利用自家的蜜柚园实施圈养,蜜柚园及靠近河道四周有设置围栏,鸭子没有放养在河里。蜜柚园内挖有2口浅水池用于鸭子洗浴及喝水,产生的养殖废水通过一个地漏直接排入旁边的河里。同时,调查发现该养鸭场所处位置在花山溪流域支流沿岸500米范围内,位于禁养区范围。针对以上调查情况,10月17

  日下午,平和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跟踪督导并指导整改。一是督促业主及时将蜜柚园内下方水池中的一个地漏用水泥进行封堵,防止养殖废水继续流入河里造成环境污染。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成;二是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减少群众损失,给予合理的整改过渡期限,在小溪镇政府、旧楼村委会的见证下,业主签写了保证书,承诺将重新选址,并在2025年2月底前搬迁完毕,不再在该处进行养殖。接下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由小溪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执行对长芦溪支流的铁桥依法依规进行拆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小溪镇政府加强巡查,督促业主在2025年2月底前清理鸭子并搬迁完毕。

  日漳州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加工设备有钢化炉2台、磨边机2台、清洗机2台、切割机2台,其中钢化炉已停用,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属于“整改无望”的小散乱污企业。通过高新区环委办发文给属地政府进行“两断三清”,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检查力度,防止反弹。X313

  日,平和生态环境局前往安厚镇田径村田贝组田径小学旁的99-9号猪舍,业主为张俊生,养殖17头生猪,猪舍内建有沼气池,猪舍旁为蜜柚林,果树根部有浇灌猪粪痕迹,空气中有少许养殖臭味,执法人员巡查周围排水沟,有些许养殖废物残留痕迹,养殖污水通过蜜柚果林消纳。业主承诺在农历十月底前将猪处理,猪舍清空。

  13日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对投诉人提供的照片,排放废气的为该公司新建设的脱硫塔。经查,该公司北侧是福建鹏鹞环保有限公司平和县分公司,南侧是立拓(漳州)房屋制造有限公司,西侧是山地,东侧是福建省宝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和黄井村寨仔组居民区,该公司距离黄井村寨仔组居民区约为530米。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脱硫塔和干燥塔废气治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巡查废气收集处理管道,未发现破损漏气的现象。漳州市平和环境监测站于8月13

  日对该公司脱硫塔和干燥塔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根据8月16日漳州市平和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报告编号:PHCQJ24021)结果显示,该公司脱硫塔颗粒物浓度为15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2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88mg/m3,均未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规定脱硫塔颗粒物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浓度180mg/m3的许可浓度排放限值;该公司干燥塔颗粒物浓度为25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4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151mg/m3,均未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规定脱硫塔颗粒物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浓度180mg/m3的许可浓度排放限值。执法人员检查该公司脱硫塔循环水池,未发现脱硫塔循环水池有破损漏水现象。经核对投诉人提供的照片,照片内有写有污水应急处理设备的为该公司的雨水排放口。经查,该公司共有两个雨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的上游为山地,检查时,雨水排放口正在排放山泉水,水体感官清澈,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废水排放至雨水排放口现象。

  下阶段,平和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巡查监管,同时向企业强调落实主环保责任,督促企业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监督链条,保障环境安全。

  日平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经核查:该公司的彩印车间3台彩印机、覆膜车间1台复膜机处于生产状态,无纺布生产设备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彩印车间、制袋车间和仓库间均有设置电动卷帘门,生产过程卷帘门有放下,印刷作业过程有落实密闭措施。配套建设的2套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平和局委托福建省中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福建卓意包装有限公司2套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开展现场监测。11月29日22时许,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全厂停产状态,执法人员打开2套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检查,设施内均有放置活性炭。通过查阅该公司环评、验收文件,发现该公司无纺布生产设备未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提供2023年11

  月6日与福建绿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无纺布生产设备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技术合同,11月27日晚间设备已经运到厂里。11月29日晚再次核查时,该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施已安装并正在调试。11月28日福建省中孚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检测报告(编号:

  RHB23110542)显示有组织废气:1.印刷废气排气口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9.93mg/m3、排放速率4.64×10—2kg/h,未超过《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50mg/m3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kg/h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印刷废气排气口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71mg/m3、排放速率2.45kg/h,已超过《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规定的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值在下风向监测点2#浓度为0.95mg/m3,未超过《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2.0mg/m3的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在下风向监测点4#浓度为16(无量纲),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20(无量纲)的厂界标准值。(4)被举报对象存在的问题:该公司印刷废气排气口2#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71mg/m3、排放速率2.45kg/h,已超过《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规定的排放标准。11月28日,平和生态环境局对福建卓意包装有限公司涉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超标污染物的排放。

  12月30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603MA35BA4Y8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公司生产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2024年10月9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反映的情况对颜厝镇上洋村区域进行现场排查,在该区域未发现有生产性企业。经排查发现,在该区域内有高新区熠抠汽车维修场一家汽修场,现场检查时该汽修场正在进行汽车打磨钣金工艺,烤漆房未在使用(有使用的痕迹),未配套完善废气治理设施。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汽修场不得进行喷漆加工。下一步高新区分局督促网格员加大对该汽修场的巡查力度,防止反弹。X334

  10月16日补办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漳州高新区九湖镇杨文华再生资源回收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03MAE1XUCK5T。主要从事塑料破碎,该加工厂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配套有3台塑料破碎机,其中1台已处于废旧闲置状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加工厂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情况:2024年10

  月11日,漳州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联合福建省林下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到达林下林场四工区朱亚海的工厂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堆放有塑料破碎后装袋物品若干,该加工厂生产的基本工艺为:塑料废弃物-破碎分解-装袋-出售;现场未发现塑料清洗作业现象,同时对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加工厂补办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4年10月22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办理,登记编号92350603MAE1XUCK5T001Y。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高新区环委办公室发函至漳州市高新区林下国有林场,让其对该加工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影响。444

  日,现场检查时,该水产经营部正常生产,现场有进行开海蛎作业,大约有100个工人,一天开挖量约为50吨,主要污染源为海蛎开挖后的地板冲洗用水,部分废水未进行统一收集直接排到周边水塘。场内装配有一台生物质锅炉,额定蒸发量2500kg/h,锅炉处于生产状态,进行蒸海蛎作业。针对霞美镇海蛎加工产业的问题,古雷开发区已出台《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问题霞美镇海蛎加工场整改方案〉的通知》,现已将漳浦县霞美镇永联水产经营部纳入统一整改名单,进行统筹推进整改。

  针对废水收集问题,古雷分局严格要求其改造收集管道,确保废水统一收集沉淀后排放至农村生活污水管道,目前该加工场外向马路区已接入,后续将完善内部区域收集,统一接入农村生活污水管道。针对海蛎壳堆放问题,古雷分局要求该加工场日产日清,避免出现堆积情况,同时强化场地消杀作业,避免气味影响周边居民。针对锅炉问题,古雷分局已要求漳浦县霞美镇永联水产经营部停止锅炉使用,同时告知锅炉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问题,目前锅炉已经停用。

  8日至11日连续3天对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共检查注塑、涂装企业6家,分别为:漳州弘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市益弘电子有限公司、漳州品宏电器有限公司、龙海市营发工贸有限公司、漳州顺坤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和漳州市立泽金属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过程注塑、涂装企业均正常生产,加工生产车间均有做密闭措施,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高低温喷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水性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后续台投分局将督促园区按环评要求使用低挥发性涂料,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加强园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维和漆渣危废的贮存管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8日对该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厂正常从事废纸制品回收经营,现场工人正在进行手工分拣分类,打包机暂未使用,厂区配套的雾炮机正在运行,现场有明显水汽产生,厂区周边地面湿润,除尘效果良好,现场检查时在厂区大门口处未见明显扬尘。针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厂今后要严格落实作业粉尘管控措施,现场打包作业时必须开启相应的雾炮机进行降尘。同时建议该厂在厂房大门口处新增一台雾炮机,以进一步减轻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厂经营者颜木元积极配合,于2024年10

  月10日完成雾炮机增购并投入使用。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厂的日常巡查,确保上述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341租户冻库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冻库未生产,冷冻仓库已搬空,据该租户黄某介绍该冻库主要是为了进行肉制品冷冻周转使用,

  9月28日就立即搬离了。由于该租户已自行搬离,执法人员对业主陈某、租户黄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增强环保意识,该业主陈某已对该小型冻库设施进行拆除,且保证以后不会将该房子租赁用于冻库等产生噪音量大的活动。

  日上午,云霄生态环境局会同陈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岱北江(岱南村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举报人上传的投诉照片判断,被投诉地点为:岱北江入海岱南村至入海口一段。现场检查发现该河段水质较差,举报反映属实。执法人员及陈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沿岱北江河岸巡查,发现由于陈岱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未完工,目前部分岱北村、岱南村、岱山村的农村生活用水未经收集处理排入岱北江,受农村生活污水影响,该河段水质变差;另发现岱北江入海口闸门未开闸放水,导致岱北江河水流动性较差,降低了河水本身的自净能力。

  云霄生态环境局已督促陈岱镇人民政府加快陈岱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陈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有效收集镇区生活污水,改善岱北江水质,另要求乡镇及岱北村、带山村采取措施,增加岱北江河水流动性,增强河水自净能力。

  下一步,云霄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跟踪该河段水质情况,最大限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88.872毫克/m,颗粒物折算值3.582毫克/m,均符合排污许可证排放标准。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进行巡查,发现生产车间附近能闻到明显橡胶异味,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公司规范密闭生产车间,做好场内生产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下一步,云霄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跟踪该公司的大气排放情况,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13日赶赴现场调查核实。被投诉对象为:云霄县波波家庭农场,地址在云霄县东夏镇荷中村3区203-11号,经营者:周玉珠,主要从事蔬菜分装、冷冻储存后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22MA30C63H2T。检查时,公司正在进行蔬菜分拣包装,住宅院子建有一个占地约二十平方的冻库,蔬菜包装后进入冻库储存,冻库的冷却风机设立在住宅院子外,与住宅前的邻居距离约5米,监测站监测人员对冷却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冻库冷却风机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限值。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公司停止噪声扰民的行为,停止使用冻库风机。下一步云霄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排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24日现场检查,该店配套油烟净化设施,由于该小区的店面没有配置专门的油烟管道,该店烧烤油烟通过净化设施处理后经管道排至店面后龙成尊庭小区内地下污水井,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经营者加强环保意识,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加强油烟净化设施及管道巡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油烟净化效果,并建议优化油烟排放管道,不让油烟扰民。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经营者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加强油烟净化设施及管道巡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油烟净化效果,并建议优化油烟排放管道,不得油烟扰民。

  下一步,漳浦生态环境局将结合油烟日常巡查,加强对该店的油烟排放的巡查检查,确保该店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漳浦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工厂存在两个生产车间,其中塑料生产车间可见长期未生产痕迹;另一车间未生产,建有陶瓷土生产线一条,现场有曾经生产痕迹,其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通过现场勘察及无人机巡查旁边的环境,未发现投诉人所说的大量石灰粉及大面积果树出现落叶现象。

  24日前往现场进行排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调阅2024年9月20日1#、2#锅炉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均未超标。漳浦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联盛浆纸(漳州)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坚决依法依规查处,严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日,诏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运营的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有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排放口正在排水,水质感官较清,未发现直排的问题。在线监控设备显示COD:15.733mg/L;氨氮:0.4824mg/L;总磷:0.0839mg/L;总氮:6.3952mg/L。厂区外的收集井没有泄露痕迹,下一步,诏安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片区入网企业巡查,若发现问题将依法查处。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