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处理联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收购活动。 3、为本收购项目供给全体规划、标准编制或许项目处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意图其他投标收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期被履行人、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未被列入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履行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方针。 (1)供货商须具有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用的安全出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共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历,具有有用的安全出产查核合格证书(B证); 京山市政府收购电子生意生意渠道(),供货商登录网络站点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则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上传呼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货商应在此网上完结主体组织注册并处理电子签章;处理网上主体组织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或咨询客服()。 2、地址:京山市政府收购电子生意生意渠道,运用电脑长途解密敞开文件,并在线开标(供货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1.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收购网()和 京山市政府收购电子生意生意渠道()发布。 (1)中小微企业:履行《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开展处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收购支撑中小企业力度的告诉》(财库【2022】19号); (2)监狱企业:履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收购支撑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履行《财政部、民政部、我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工作政府收购方针的告诉》(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撑绿色开展:依据《财政部、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的告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收购施行的定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开展变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收购履行机制的告诉》(财库【2019】9号,支撑节能环保产品参加; (5)政府收购合同融资,履行《湖北省政府收购合同融资施行方案的告诉》(鄂财采发【202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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